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379号 珠海横琴淘房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山市华泽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43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27395号民事判决;二、准许中山市华泽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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