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597号
彭舟:
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海平、李价兰与中山市万佳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大涌分公司及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8月24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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