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4346号
郑贤龙:
本院受理上诉人郑佳佳、郑忠于与王炎炬、陈忠、中山市大涌镇新公牛社辅料店、王小锋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8月1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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