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2775号 陈小燕: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汉文与被上诉人庄春略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27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7307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及诉讼费负担部分;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7307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第三项;三、驳回被上诉人庄春略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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