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547号 中山市颐富信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温育文与黄玉梅及你(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15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7426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黄玉梅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6003元,财产保全费2020元,合计8023元,由被上诉人黄玉梅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688元,由被上诉人黄玉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