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1546号 中山市颐富信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温育文与赵玉梅及你(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1546-15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粤2071民初7425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赵玉梅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405元,由被上诉人赵玉梅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405元,由被上诉人赵玉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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