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711号
彭杰生、中山市金焱百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项胜林与被上诉人郑会强及你、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你单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7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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