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20民终3340-3345号
蒋华徕:
本院受理上诉人东莞市万佳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山市联合庄园米业有限公司、有信制造(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伟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刘华文、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符冬梅浪油副食店、曾建明、中山市三角镇广恒冻品商行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06月28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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