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20民终7406号
中山市威尔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志军与被上诉人中山市西区广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审第三人中山市威尔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740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066元,由上诉人张志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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