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初176号 中山市南方华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雄基企业地产,中山市雄基房产开发公司诉你单位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初1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原告雄基企业、中山市雄基房产开发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涉港澳台或涉外一方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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