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申1号
王彪:
本院受理靖双喜因与湖南华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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