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8)粤20民初63号 关颖:
本院受理原告赵定满诉你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广东新展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赵定满清偿借款本金5148134元及利息;二、驳回原告赵定满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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