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193号
中山市鸿凯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东可为栅栏有限公司与你及熊镜清、广东可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1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广东可为栅栏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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