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申153号
李爱民:
本院受理陈熙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申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陈熙萍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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