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386号
易先明:
本院受理易裕健与中山市腾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386号民事判决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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