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特237号
毛学军、孙庆卫:
本院受理申请人徐细平诉你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特2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申请人徐细平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徐细平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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