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初120号
中山市展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吴连助与被告吴章锦、郑子宏、中山市世光创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展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初1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吴连助撤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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