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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1-01-22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1月20日,我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分管知产审判的副院长、立案庭、刑二庭、行政庭庭长及纳入试点审判工作的刑二庭、行政庭法官及民三庭全体法官参加会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江在讲话中指出,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在广东省深圳市、佛山市、中山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展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试点工作的批复》精神,我市两级法院从今年1月1日起,将调整知识产权审判布局,开始展开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试点工作, 即统一由一个稳定的审判组织审理民事、行政、刑事知识产权案件,实施“三审合一”机制,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立体的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试点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举措,对建立全面、统一、权威、高效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和整体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侯副院长要求,两级法院要认真执行实施方案,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并选派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业务骨干相对固定地从事试点工作,确保试点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要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精神和态度,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的意识,建立健全适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努力构建资源优化、科学运行、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一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二要及时报送审判信息,加大宣传力度;三要知识产权办公室应定期收集典型案例等相关信息,在法院网站上予以公开宣传,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会上,代表还分别对《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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