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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化解基层矛盾 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2012-04-28 来源:中山法院网   【收藏本文
  2011年,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在整体工作上争当排头兵为目标,深入开展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狠抓执法办案、改革创新、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有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亮点一: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显著,法官人均结案170.6件。
  五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7524件,办结191807件,分别比上五年增长59.8%和63.5%,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313.7亿元。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634件,办结46913件,同比分别增长7.9%和11.9%,未结5721件,同比下降16.5%,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65.7亿元。法官人均结案170.6件,是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7倍。
  亮点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五年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占21.8%。
  五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18507件,比上五年增长24.6%。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占21.8%。依法稳妥地审结了三乡吉雅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罗祥生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李健生受贿案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醉驾等专项斗争,2011年共审结醉驾案件446件,判处罪犯446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共对3077名罪犯判处缓刑。非监禁刑适用率为12.6%。大力加强刑事和解工作,五年共实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232件,有效消除了刑事受害人对社会的对立情绪,减少了矛盾的发生。
  亮点三:妥善调处民事纠纷,解决诉讼标的金额 242 亿元。
  五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5332件,比上五年增长73.1%,解决诉讼标的金额 242 亿元。审结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转让等案件75032件,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涉及民生的案件25622件。依法处理涉及交通、能源、土地、环境等案件,妥善解决了太澳高速、广珠轻轨中山段、新岐江公路等重大建设工程引发的征地拆迁案件。全面推行诉前联调工作,全市共建立工作站72个,我市法院诉前联调机制建设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确定为“广东省各地级市以上市2011年度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之一。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化解基层矛盾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亮点四: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
  五年共审结各类行政纠纷案件1987件,比上五年增长218.9%。探索建立行政协调工作机制,妥善调处各类行政纠纷。五年共通过协调方式化解行政纠纷案件354件,协调成功率为17.8%。积极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力推动了我市法治城市、法治镇区建设。
  亮点五:大力加强执行工作,五年执结标的总金额70.7亿元。
  五年共执结各类案件55074件,执结标的总金额70.7亿元,实际执行率为76.6%。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加强区域合作,先后签订《珠中江区域执行协作框架协议》、《广东经济特区中级法院及珠三角地区中级法院执行协作交流协议》。积极推行“阳光执行”、“和谐执行”和“流水作业式执行”等新举措。通过“限制高消费”、出入国(边)境控制等措施,坚决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违法行为,五年共对743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科技含量。
  亮点六: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五年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家事审判”、“圆桌审判”、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行政诉讼简易审等试点工作,自2010年4月开展试点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3393件,调撤 2349件,调撤率达69.2%。与市人社局、公安交警建立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快速处理通道,2009年以来共办结上述两类案件31436件,其中调解撤诉19169件,调撤率达61%。成立劳动争议审判庭,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2011)》,统一裁判尺度,促进劳资和谐。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切实提高审判效率,五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各类案件75283件,占一审结案总数的63.3%。强力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形成了“全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信息化建设新格局。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现场会上,中山法院经验做法受到省法院和其他中级法院的一致好评。
  亮点七:通过把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纪念建党90周年以及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五年来,两级法院分别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和“中山市文明单位”称号,法院队伍中涌现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十佳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办案标兵”等一大批先进(立功)集体和先进(立功)个人。
  亮点八:坚持人才强院方针, 通过分批选送法官赴北京大学培训、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社会管理创新研修班等方式,提升法官队伍综合素质。目前,全市法院法官队伍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6%,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22%。
  亮点九: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从办公经费中拨付15万元支援汕尾中院厨房建设,从而为改善汕尾法院干警的生活提供了帮助。通过与西南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合作,开设“社会管理创新研修班”,组织我市两级法院以及汕尾法院共94名法官分两批脱产参加了学习。应汕尾法院的要求,对该院新招录的20名书记员进行专项培训。先后邀请汕尾两级法院派员90多人次参加学术讲座。
  2012年工作展望
  一是用改革创新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围绕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稳定和谐、保障民生需求的水平。
  二是依法妥善解决好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遇到的突出诉讼问题;履行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和诉前联调等手段,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
  三是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机制。认真落实《中山市贯彻<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实施意见》,提高法治城市、法治镇区建设水平。
  四是落实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推动法官身份和管理向职业化、分类管理的方向发展。改进人员招录办法,充实基层一线审判力量,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五是落实《法院文化建设五年规划》,准确把握“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和“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两个重大使命,全面推进法院的全民修身、尚德养廉活动。
  六是建立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研判和审判业务分类指导制度,通过评查案件、编写案例、分析通报、法官双向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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