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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要理性咆哮法庭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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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2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4-22 第 5210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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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不理性维权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不计成本“争一口气,讨个说法”,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本案中,因买一包3.5元的话梅引发矛盾纠纷,36 元医疗费、多场官司、数百元路费,763元诉讼费(一审325元+二审438元)承担,放下“每天200元的工作”不做,真不知当事人陈明是如何算这笔经济账的。再者,擦破了手,要求赔偿5万元后又改为2万多元,这也叫人难以接受。这种漫天要价、滥用诉权的行为,不利于矛盾的解决。法院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到法院打官司,不是到菜市场买菜,可以讨价还价,只有理性维权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最终息事宁人,案结事了。 此外,法庭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审理案件和进行其他诉讼活动的场所,是极其庄严的地方,必须有良好的法庭秩序。藐视法庭的行为,是一种藐视国家法律权威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损害了法官的威信,同时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和正常的社会法治秩序,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以扰乱法庭秩序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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