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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戈:法律无情人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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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2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5-02 第 5220 期 A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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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杨戈。本报记者付希华摄 杨戈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庭长,从事法官工作12年,她处理了无数起大大小小的案子,在她所审理的案子中,从没有一起因被告人不服而提出上诉,也没有一起被法院驳回重审。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林副院长说,杨戈无愧于法官这个职业,她有一颗正义、细腻和充满感情的心,在处理案子时,她秉承公平、正直之心,把重大、疑难案件都处理的很妥当,真正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女法官,杨戈有一颗感性的心,她主张以情感人,尽量以调解方式减少诉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去年5月,杨戈审理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一审判决厂方赔偿当事人工伤赔偿款5万余元。但她在审理时发现,有一项数额很大的工伤赔偿款需要再打一次官司才能拿到。但当事人远在湖北老家,生活不能自理,其妻子从湖北往返中山多次才打了这场官司,家中也还有两个小孩要照顾。于是杨戈找到这家工厂老板,说服老板一次性支付了所有工伤赔偿款20万元给当事人。签调解协议时,当事人的妻子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我以为还要跑中山五六次才能办好的事情,杨法官一次就帮我们解决了,真的太感谢你了。”法律无情,法官有情,杨戈说,审理任何一起案子,我们一定要多为双方当事人着想,要关注弱势群体,想当事人所想,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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