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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台高筑启明学校被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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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6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6-16 第 5265 期 B1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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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启明学校因欠下 3000 多万元的高额债务,最终被整体拍卖。记者昨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有4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拍卖,最终,曾经管理过该校的方某以最高价510 万元成交。据了解,按要求,买受人购得学校房产后将继续办学,一年内不得辞退现任教职工,中标后两年内新增设备改善投资不少于100万元。
民校欠债3000余万追债纠纷愈演愈烈 据介绍,中山市坦洲启明学校由廖某于2003 年开始筹办,学生以外来子弟为主。之后,廖某先后以转让学校股份的名义与黄某、方某等人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学校先后欠下他人借款、建筑工程款等约3000余万元。廖某后来委托方某等人代收学费及代管学校事务。 法院在执行启明学校欠款案时,发现学校土地是租赁了坦洲镇沾涌村的集体土地,所以只能依法查封了学校所属的校舍等地上建筑物。 因为债务纠纷,2008年8月29日下午,学校当时的管理者方某称,申请执行人、学校股东之一黄某,纠集100多名身份不明的人在学校抢收学生新学期学杂费,驱散老师和管理人员。方某称其也拟召集100多人并准备了器械对付黄某,流血事件随时都可能发生。 法院执行预案定规则继续办学一年不炒人 法院接报后,当即与坦洲镇政府、公安机关、市教育局控制好现场秩序,决定先行裁定提取学校所缴纳的学费后再整体处理学校资产。 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树安带头包案亲自督促执行。此后,法院、教育局及坦洲镇政府达成共识,最终确定采取整体拍卖方式处理学校资产。为保证学校的继续发展,执行预案同时规定承买人须有一年以上办学经验、购得学校房产后应当继续办学、一年内不得辞退现任教职工、中标后两年内新增设备改善投资不少于100万元等条件。 510万元拍卖成交学校老师喜极而泣 日前,在法院委托下,启明学校被依法公开拍卖。 据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黎叶祥介绍,法院是以整体方式拍卖坦洲镇启明学校的资产变现款,整体拍卖被执行人资产在充分保护被执行人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确保了2000多名在校师生的分流、安置及社会稳定,为学校今后的发展带来新的希望。 通过中山市教育局审查,有4名竞买人符合条件参与了拍卖活动。经多轮举牌角逐后,作为学校原管理者之一的方某以510万元的最高应价拍卖成交。 在拍卖现场,记者看到有部分教师及债权人竟情不自禁相拥,喜极而泣。 该校一名刘姓老师告诉记者,民办老师没有“铁饭碗”,假如学校倒闭或者自己被“炒”,那么自己都不得不重新去到人才市场,和庞大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同台争抢 “新饭碗”,“如今学校成功拍卖,我担心的问题就解决了,也就放心了,就算一年后情况有变,我们现在也能开始着手准备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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