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回到家中发现有贼人进屋,小榄镇一名女事主最终在床底下找出了住在隔壁的邻居。这起入室盗窃案发生在今年3月9日小榄镇某出租屋。记者9月11日获悉,被告人胡某丙犯罪未遂一审被判刑半年,领罚金2000元。 发现小偷的是事主董女士。2017年3月9日下午6时许,董女士回到小榄镇某出租屋房。“我准备开门时,听见里面有声音,打开门后看见房内被翻乱。”董女士没有关门,拿起房间门口边上的晾衣竿到处找,“后来拿着晾衣竿往床底下捅,没捅几下就有一个男人从床底下钻了出来,发现是住在对面的邻居。” 治保会的人赶到后,经过清点,董女士发现放在黑色羽绒服口袋里的3000元现金不见了,后来在董女士床底下的一个装杂物的啤酒箱内找到了钱。 入室盗窃的男子叫胡某丙,今年31岁。胡某丙供述,他去年曾在对面出租屋门口捡到一把钥匙。今年3月9日下午6点左右,他走到出租屋门口时,看见对面的出租屋没有人,就拿出曾经捡到的钥匙将对面的房门打开了进到屋里。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胡某丙犯盗窃罪,因犯罪未遂、获得被害人谅解,胡某丙被判刑半年,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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