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31名员工与金威公司终于达成和解,40余万的补偿款顺利发到每位员工手中。
31名工人从集团的一个工厂调到另一个工厂上班后,老板胡先生宣布执行重新计算员工工龄的有关规定,一时间,10多年的工龄被“归零”,赔偿金分文不发。31名员工不服,申请仲裁、提起上诉均失败,企业如此清算员工的工龄依据何在?赔偿金是否能拿回?经市中级法院调解,昨日,经过一年多艰难维权的31名员工终于拿到了40.5万元经济赔偿金。
【事件】10余年工龄突然"归零" 昨日中午,白花花的太阳晒得人直发晕。南头镇北帝工业区南和东路,市金威灯饰电器有限公司的厂区显得十分冷清,原本千余人的企业,目前仅剩下百余人。2008年年底,公司将厂房搬到顺德改名"尊威",大部分工人都到新厂去上班了。1993年,湖南籍男子谭炳华进入"金威"工作,没想到"金威"于2008年在顺德成立新厂"尊威"后,老板要这些在南头生活了10多年的员工全部到顺德的新厂上班,而且工龄要"归零",谭炳华不愿意去新厂,于是他被解雇了。 相比谭炳华,47岁的谭孝智的遭遇显得更"曲折"些。她1992年进入"金威",2008年新厂成立时,谭孝智服从厂里的安排,从南头到顺德工作,"老板当时说续工龄,还按3%奖励。"但到了2009年元月,工厂不再按之前那样给员工发50元/月工龄奖,并通知:工龄"归零"。 消息一公布,"金威"调到"尊威"的工人们便傻了眼--辛辛苦苦干了这么多年,工龄说没就没,工厂连一分钱的赔偿金都没给,这可怎么办? 【维权】 工人主动毁约致工厂受损? 随后,31名来自四川、湖南、湖北、广西等地的农民工来到顺德劳动部门请求调解,但事情并不如顺利。随后,他们向我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南头的老东家 "金威",索赔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 但法院判31名工人败诉,理由是工人们在没有跟"金威"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又与"尊威"签订劳动合同,给"金威"的经营生产造成影响,"金威"可与工人解除用工关系,且不需赔偿。 员工为什么要在一合同未满的情况下,又签另一合同?原来,"金威"与"尊威"同属一个老板,法人代表相同,"金威"生产灯饰,"尊威"生产家庭日用品,"成立新厂时,员工要转移到新厂,要签合同,有些员工到新厂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得知工龄"归零",有些员工被逼签了新厂合同。"一审败诉后,31名员工于今年4月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在参与调解时,员工向法官说道。 【结果】 买断工龄付40余万赔偿金 了解情况后,法官决定为农民工追讨合法利益。在组织双方调解时,尊威公司代理律师提出:不认可从金威公司到尊威公司工作的员工的工作年限。 然而,法官认为金威公司和尊威公司同一个法人代表,是关联公司,且这些员工又是按照金威公司的要求到尊威公司工作,所以在本质上是一种工作调动,原来在金威公司的工龄应带入尊威公司。 按照"关联公司"的调解思路,法官多次组织劳资双方调解,金威公司最终同意一次性向谭炳华等31名劳动者支付40.5万元经济赔偿金。 昨天,在南头镇维稳中心,谭炳华拿到了6000余元赔偿金,谭孝智拿到了9506元,其余工人也都拿到了赔偿金,31名工人一年多的艰难维权终于结束。"扣除车费,代理费之类的,我就只剩下3000多元。"谭炳华告诉记者,纠纷发生后,31名工人都被遣散,打官司期间,大家都是多次从工作地或老家请假到中山参加调解、领取赔偿款,但大家都很感谢法官,"起码拿到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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