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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可获“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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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6 来源:中山日报 2010-07-26 第 5670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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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后,小榄镇的群众就可以在小榄交警大队里享受到“交警—调解—法院”“一站式”的便民服务了。记者日前了解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小榄交警大队挂牌运作。截至7月22日,工作站已成功调解7宗损害赔偿案件。 据了解,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不能在交警部门达成协议,就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存在排期长、群众来回次数多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难题,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建,19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小榄交警大院内正式挂牌办公。据介绍,该站由法院配备驻站法官两名,逢星期一、四驻站工作。凡事故处理民警调解不成功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由“诉调对接工作站”的驻站法官接手调解,且经法院确认交警部门的调解结果并出具法院盖章的调解书。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可直接申请执行而无须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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