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银行卡因涉嫌洗黑钱,我们要冻结它.....”去年4月至7月,余涛(化名,在逃)、尹龙(化名)等人以此种方式,在电话中冒充我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和警官,诱骗阿萍等四名持卡人存款共计人民币35.3万元。案发后,主犯余涛等人逃匿,尹龙获刑。 记者昨天从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鉴于尹龙只是起帮助作用,系从犯,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法官提醒,辨别所有诈骗行为的最根本方法,就是看对方是否找你要钱。
■涉嫌刑事诉讼市民陷入圈套 去年7月10日,阿萍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一个自称是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人员”的女声告诉阿萍,其身份证在2009年3月6日在广州建设银行开了一个账户,现在“法院”怀疑这个银行账户与李某犯罪集团有关。阿萍思索再三,回忆说自己从未在广州建设银行开设过什么账号,而法院的“工作人员”则坚持说有,并要了阿萍的身份证号码以备查实。这时,对方告知她,“2009年4月‘中级法院’给她发了开庭‘传票’,但阿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问题是严重的!”阿萍听后更是紧张不已,忙问该怎么办?这个“工作人员”随后说可以帮阿萍转去广州市公安局,阿萍可再进一步咨询。电话很快接通,对方自称是陈“警官”,并同样问阿萍是否有用身份证在广州建设银行开户,并清楚地读出了阿萍的身份证号码。 ■冒充警官核查资金 “听到自己的身份证号被人说出,我就信了!”事后,阿萍心有余悸地说,之后陈“警官”又问阿萍有什么银行账号,里面有多少钱,并说要录音取证,于是阿萍就一五一十将自己所有的银行账号资料及存款告诉陈“警官”,期间陈“警官”还要了阿萍的手机号码,并让阿萍勿关手机以方便联系。随后,陈“警官”说帮阿萍把电话转给他们的“高队长”,让阿萍向“高队长”再了解详细情况。电话一接通,一位自称是“高队长”的人就质问阿萍“为何不出庭?”恐慌中的阿萍未及回答“高队长”即说“可能是你以前开户的有关银行把你的开户资料卖给李君这个犯罪集团,现在为了证实你的无辜,你必须协助我们到银行做相应的金融操作,把你所有的银行资金转账到‘警方专用账户’以便核查。否则所有用你名字开户的账号将会被冻结,期限是一年半。”阿萍听后更加害怕,即说,看能否将此事告知老公阿民,“高队长”当即说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会因为泄密影响破案进程,受到法律惩罚。 当日下午3点,阿萍接到“陈警官”电话,令其按照他的指示转账到“警方专用账户”,阿萍没有犹豫,赶到张家边某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分三次将自己银行卡上的20.9万转到“警方专用账户”上。之后“陈警官”告知阿萍如果查实,就会把钱转回阿萍账户,几天后,阿萍不见有回音,想起再找“陈警官”时,“陈警官”等人早已“人间蒸发”,阿萍此刻才发觉自己被骗。 案发后,阿萍立即报案,同年8月15日,公安人员在古镇某公司宿舍将尹龙抓获归案。2010年3月5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提醒 记者从法官处了解到,近年来,电话诈骗手段花样翻新,形式多变。防范此类诈骗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114”客服热线查询对方自报单位的电话,向该单位进行核实。不管犯罪分子的诈骗方法如何多变,其目的就是为骗取钱财。因此,辨别所有诈骗行为的最根本方法,就是看对方是否找你要钱。切记,公安等司法机关不会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对自称是公务或执法人员要求转账或配合转账的来电千万不可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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