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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听传言狂捅花季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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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2 来源:中山商报 2010-11-02 第 1893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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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还在一起喝酒聊天,却因一则误听的传言导致一场命案。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蒋凯(男,22岁)故意杀死李小红(女,17岁)一案。公诉人称被告人蒋凯行为极其凶残,罕见地在发表量刑意见时请求法院判处蒋凯死刑,立即执行。法院未当庭宣判。 在昨日的庭审现场,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蒋凯提出指控,蒋凯对主要事实予以认同,但其辩护律师认为,蒋凯并没有故意杀死李小红,应定为故意伤害罪。但公诉人认为,检验结果表明,蒋凯捅刺李小红达62刀,应定为故意杀人,而且其行为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再加上蒋凯此前曾两度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11月刚刚释放,依法应从重处罚,请求法院判处蒋凯死刑立即执行。 蒋凯在法庭上提出,当时在场的老乡赵某也对李小红动了刀。此前他之所以一直不说,是因为他向赵某承诺所有后果由他完全承担,而赵某也保证在蒋凯入狱后,会照顾蒋凯已怀孕的女友并让其顺利生下孩子。但在入狱后,蒋凯多次给赵某写信均未获回复,认为赵某不仗义,于是也不愿意为赵某担责。 蒋凯同时检举李小红的男友韩某某是一个毒枭,李小红是其手下一个马仔。希望以此等立功行为获得从轻处罚。 对于蒋凯的检举,法官表示将会查证。案情回放 蒋凯和李小红虽然刚认识几个小时,却是河南省临颍县一个村子的老乡。今年6月21日晚9点多钟,蒋凯和几个老乡一起在南朗的一家烧烤店吃夜宵喝酒。到了次日凌晨1时许,一位老乡叫了2个女孩过来一起喝酒,其中一个就是李小红。喝到2点多钟,蒋凯带上李小红等3人先行离开。 凌晨4时左右他们回到出租屋,蒋凯和李小红等继续聊天。闲聊中,李小红说到自己有一个哥哥叫李某某,蒋凯顿时怒火中烧。因他曾听说过,自己的姐姐读初中时曾和李某某谈恋爱,两人有了性行为后,李某某就把蒋凯的姐姐甩了。蒋凯对此一直怀恨在心。他当即辱骂李小红并进而殴打,李小红准备离开并喊救命,蒋凯即拿起桌面上的匕首朝李小红前胸、后背、左上肢等部位连刺62刀。李小红当场死亡。 当日上午9时许,公安人员在出租房内将蒋凯抓获归案。庭外声音 休庭期间,旁听审判的蒋凯妈妈在法院大堂拦住李小红的叔叔,并当场跪下,请求被害方家属能够一定程度上谅解蒋凯。但李小红的叔叔斥责蒋凯 “太残忍了,62刀,62刀啊!”便离去。 公安机关也曾分别向蒋凯的姐姐和李小红的哥哥查证,双方均否认曾有过恋爱关系,当初和蒋凯姐姐谈恋爱的是一位王姓男子。蒋凯的妈妈也承认是蒋凯“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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