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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注销工厂“玩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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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 来源:中山商报 2011-03-25 第 2033 期 A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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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西的农民工陈东方,通过法律途径获得2 万多元欠薪的判决,但却遭遇厂子关门、老板走人的窘境。为了让陈东方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使纸面上的权利落到实处,市第二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耗时近一年,终于将款项执行到位。 法院判了,厂子却不见了 陈东方曾在黄圃镇某五金厂工作。早在2009年,陈东方就向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五金厂需支付陈东方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万多元。五金厂不服,向市第二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经过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五金厂仍需向陈东方支付3万多元。 虽然这个过程已花了一年时间,陈东方还是感到欣慰,毕竟自己的劳动报酬有了着落。然而,令陈东方感到非常愤怒的是,五金厂不但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书,当法院强制执行时,却发现该五金厂已经注销,其银行账户只有1400多元。同时,五金厂负责人汪某也不知去向。 耗时一年,终于找到欠薪老板 “即使是100元钱,我们也要尽最大努力为工人讨回。”这是该案承办人、第二法院执行一庭执行员杨福鹏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话说起来容易,要落到实处,却颇费周折。根据陈东方提供的情况,涉案的五金厂已经搬到原址一楼经营,但却无证据证明这个厂与陈东方的原东家存在任何关系。凭经验,杨福鹏感觉一楼的这个工厂可能是汪某投资的,于是先后多次到该厂查访,却始终找不到汪某的下落。按照法律规定,本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杨福鹏认为汪某一定还在该厂经营,应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是故意逃避履行。为了追讨到陈东方的工资,于是申请延长期限。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3月10日,陈东方发现汪某在黄圃镇一工业区内。闻讯后,杨福鹏及同事马上和陈东方赶到该处,但没发现汪某。这时,只见一人从二楼走下来,陈东方说:“就是他”。杨福鹏马上走到汪某面前表明身份和来意,随即马上把他带回办公室。 随后,杨福鹏耐心地跟双方阐明利害关系,希望案件可以和平解决,但双方对于标的多少意见分歧很大。最后,陈东方决定一次性收取2.1万元,汪某方面也表示接受,请陈东方到他厂里收钱。为防止出现意外,杨福鹏陪同陈东方的律师一起到厂里收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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