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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均约9起酒驾案件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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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0 来源:中山日报 2011-07-20 第 6029 期 A1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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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中山市司法局了解到,“醉驾入刑”实施以来,司法鉴定机构为“醉驾入刑”提供有力证据。截至昨日,我市鉴定机构共受理酒驾案件770余件,每天约9起酒驾案件需要申请司法鉴定。 按照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现场对驾车者进行吹气酒精测试,测试显示酒精度达到醉驾标准,则需要对其采取刑事措施。但如果此时驾车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要进行诉讼时,则由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被法院认可采纳。 据了解,今年5月1 日起,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违法者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超标成为是否接受处罚的重要证据。据司法部门介绍,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承担起酒精鉴定工作,并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接到交警部门委托的血液样本后,该机构3名具备酒精检验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人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操作,努力将所有委托案件做到当日案件当日结,及时出具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意见书,为新刑法“醉驾入刑”的实施提供了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证据。 记者从具有该鉴定资质的中山市宏力司法鉴定所了解到,截至昨日,该鉴定机构共受理酒驾案件770余件,“醉驾入刑”实施80多天以来,每天约9起酒驾案件需要申请司法鉴定。截至6月30日,我市交警部门已查获醉驾司机240人,其中94人已被刑事拘留,47人被取保候审或被监视居住,其余正在办理刑事拘留过程中。检察机关已受理醉驾案67宗70人,提起公诉56宗57人,法院已判决34宗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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