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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打砸抢获刑3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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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1 来源:中山日报 2012-04-01 第 6285 期 A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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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根据省高院的部署,中山市法院集中宣判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举行,当天上午,对两件“三打”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其中,曹某一伙曾长期在沙溪镇乐群综合市场一带靠打砸抢、勒索钱财为生。法官认为,被告人曹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依法判决被告人曹某犯抢劫罪,判处有其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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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健儿 通讯员 周祖龙 曹慧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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