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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儿不尽孝古稀双亲好凄凉


2009-06-03 来源:中山日报 2009-06-03 第 5252 期 B3版   【收藏本文

漫画/陈丹


  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妇,有3 个儿子,但他们却互相推诿,不赡养年老无助的父母。老人无奈只得将儿子们告上法庭讨要赡养费。昨日,市第二法院向媒体通报了该案例。


  儿子不给赡养费年迈双亲生活苦
  我市某镇村民王涛(化名)、阿凤(化名)夫妇有三子,夫妻俩省吃俭用,历尽艰辛,好不容易把3个儿子拉扯成人,没想到步入老年,却无人赡养,仅靠村里每人每月发的300元养老费过日子,生活非常苦。
  据了解,二儿子阿华和三儿子阿财都没有给过父母赡养费。让两位老人心酸的是,大儿子阿青是一家小厂的老板,经济收入比两个弟弟好很多,也从未履行过赡养的义务。更让他们痛心的是,大儿子阿青还曾打算将父母从居住多年的房子中赶出去。
  老人无奈上法庭三个儿子要赡养
  在多次与儿子们协商赡养费不成后,王涛夫妇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儿子们每人每月支付夫妻俩1000元赡养费。
  庭审中,大儿子阿青称,他只同意按照本地居民生活水平的费用,三兄弟分摊支付父母的赡养费。三儿子阿财说,虽然他是三兄弟中最穷的一个,但他同意按照父母的要求支付赡养费。
  市第二法院审理查明,王涛夫妇与三个儿子分开起居生活,无退休经济收入,只靠社保所发的每月每人300 元养老金来维持生活。夫妻俩因为只有600元来维持生活确有困难,需要三个儿子尽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实属无奈。
  老人诉求获支持儿子月付600元
  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阿青、阿华、阿财是王涛夫妇的儿子,依法负有赡养义务,应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三人作为同胞兄弟,应共同协商解决好父母的经济供养和生活上照料等问题。
  市第二法院判决阿青、阿华和阿财直至父母逝世日止,每人每月共支付父母赡养费600元。大儿子阿青认为每月支付赡养费600元过高,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阿青称,目前他开的小厂经营状况很不好,生意很难做,而且他也有三个小孩要养。他还指出父母分家时对其不公平,因此只同意每月向父母共支付200元赡养费。
  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阿青未举证证明自己确因经济困难,无力向父母每月支付600元赡养费,而且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不应以分家是否公平作为赡养父母的条件。
  市中级法院日前驳回阿青的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江泽丰通讯员李世寅施艳芬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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