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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鞋非牛皮律师双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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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2 来源:中山商报 2009-11-02 第 1532 期 A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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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鞋店说皮鞋是牛皮的,买后却得知是PU 合成革。较真的女律师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鞋店收回鞋子退回鞋款170元,并增加赔偿损失170元。经市第二人民法院调解,女律师退还鞋子,鞋店则退还购鞋款170元,并赔偿100元。 记者了解到,2008年12月,女律师到我市某鞋店购买皮鞋,并向该店服务员和店长指明要购买牛皮皮鞋,经服务员和店长推荐,律师购买了一双折后170元的牛皮鞋。几天后,女律师又来到该店再次询问店长,这双鞋是不是真正的牛皮,店长还是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但此时,站在后方的一名服务员轻声对她店长说,这双鞋是PU 鞋。随后,店长打了一个电话,回头承认了这双鞋是PU 鞋。店长的对话被女律师录了音。 女律师认为,鞋店把PU 鞋当牛皮鞋出售,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故其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进行加倍赔偿。鞋店则认为,自己没有欺骗消费者的故意,个别的销售行为有问题只是说明其业务素质不高。顾客可以要求退货退款,但不能要求双倍赔偿。经法院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上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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