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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被炒扬言报复


2009-11-04 来源:中山商报 2009-11-04 第 1534 期 A6版   【收藏本文
  
  商报讯 被炒“鱿鱼”后,女会计怀疑公司是为了让更年轻漂亮的女会计上位而故意挤掉了自己,便扬言将给公司制造更大麻烦。近日,一起沸沸扬扬的劳资纠纷在市第二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终于结案。
  据解到,林娟(化名)是我市某台资公司员工,于2005年5月入职并担任会计工作。2008年10月,公司要求其停职,理由是她当月申报公司的季度所得税时出了严重差错,误报了多一倍的金额,并且存在上班时间利用公司的电脑为其他公司处理会计账务及进行申报的行为。但林娟认为,自己被炒的真正原因是接替自己岗位的会计吴芳(化名)比自己年轻漂亮,公司遂找借口解除了劳动合同。更让林娟难以接受的是,吴芳以前在酒店工作,对会计知识一窍不通,是林娟手把手教其熟悉了有关会计业务知识。林娟多次发短信息给吴芳及公司其他员工,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还扬言如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将会给公司制造更大麻烦。
  在仲裁阶段,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公司支付林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2095元。但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书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于是提起诉讼。经过主审法官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10407元给林娟,林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保证不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不骚扰公司的其他员工。
 
◆记者徐兵通讯员李世寅陈娟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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