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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她想筹钱回家劝和取钱受阻持刀要挟捅“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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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6 来源:中山日报 2014-11-26 第 7254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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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邓国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和妻子闹离婚,居然把女儿搭了进来。2013年3 月27日,21 岁的邓雨荷得知父母闹离婚,便打算从中山回川劝二老和好。然而,邓雨荷取钱时发现和 "丈夫"刘刚积攒的5000元存款不见了。邓雨荷本想拿刀以自杀相要挟,但争执中却捅死了刘刚……记者昨日获悉,邓雨荷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7年。 ■父母闹离婚,女儿欲回老家劝和 1992年出生的邓雨荷是四川长宁县人。2008年,16岁的邓雨荷认识了大她几岁的刘刚,两人生活在一起。2011年,刘刚没到法定婚龄,邓雨荷与他在家乡办了宴席,算是结为夫妻。一年后,邓雨荷为刘刚生下儿子,两人相处和睦。 2013年3月16日,夫妇俩带着儿子从湖南来中山小榄找工作。那时,刘刚的母亲邹氏已在小榄,刘刚和邓雨荷就住在母亲所在的出租楼4楼。来中山不到半个月,邓雨荷接到姐姐的电话。 “我姐说爸妈在闹离婚,叫我回老家,刘刚也同意跟我一起回四川。”夫妇俩算上路费等费用,约需1万元,但两人的存款只有5000元,存在刘刚的银行卡里。邓雨荷让刘刚再去借5000元。 ■想持刀要挟,却捅进“丈夫”腹部 3月28日下午2时左右,刘刚只借到2000元,邓雨荷就称自己一个人也要回去。“刘刚怕我一去不回,我们在房里吵了起来。”在邓雨荷的坚持下,刘刚拿出银行卡,但当邓雨荷拿着银行卡取钱时,却发现卡里并没有钱。 “我打电话给刘刚问他为什么没钱,他说就是不给我钱,于是我就回去找他,打算拿一两千元做路费。我到出租屋旁的商店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在包里,准备在刘刚面前以自杀逼他给钱。”邓雨荷走到出租屋二楼时,发现刘刚和他母亲都在走廊。邓雨荷不知道,刘刚已经应其母亲的要求,把身上借来的1500元现金和一张银行卡都给了邹氏。 “我叫刘刚给我钱,刘刚执意不给,而刘刚的母亲也叫刘刚不要理我。我当时很生气,从手提包把刀拿出来,持刀朝刘刚腹部左边位置捅了过去,捅得很深,我捅了一刀后就把刀抽出来,我吓傻了,刀也掉在地上,刘刚倒在地上呻吟。”邓雨荷说,刘刚的母亲见儿子被捅,便冲过来扯着她的头发打她。 “刘刚的妈妈将小邓推到二楼走廊的墙上踢打小邓,嘴里叫着要小邓赔儿子的命。”一名目击证人说。 ■死者家属谅解,她获有期徒刑7年 邓雨荷瘫坐在地上,救护车到来后将刘刚送到了医院。邓雨荷跟着救护车来到医院,为刘刚办了诊疗卡后就被民警带走了。次日早上,刘刚因抢救无效离世。 出租屋里认识刘刚夫妇的租客都说,刘刚夫妻俩平时关系很好,没见他们吵过架。邓雨荷的父亲事后知道女儿因捅死女婿被关进了看守所,他痛苦不已。在邓雨荷和刘刚住在一起后,他并不赞同邓雨荷的婚姻。“我不想邓雨荷嫁到湖南那么远,不同意她和刘刚在一起,但邓雨荷却说不让她跟刘刚一起就死给我看。” 邓国强说,2013年农历正月初八,他和妻子办了离婚手续。3月26日,邓雨荷打电话跟他说准备带刘刚回四川老家住。“我没有反对,邓雨荷性格很执拗,她有轻微的癫痫病,受不了刺激,一旦受到刺激就会性情大变,非常暴躁。” 案发后,刘刚的父母出具了谅解书,对邓雨荷表示谅解,希望法院可以从轻处罚。去年10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邓雨荷提起公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邓雨荷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她有自首情节,有悔罪表现,加上被害人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又鉴于该案由婚姻家庭纠纷引起,法院酌情对邓雨荷从轻、减轻处罚,判处她有期徒刑7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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