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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额的利息为诱饵借款骗得亲朋600余万还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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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9 来源:中山商报 2015-01-29 第 3423 期 A04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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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一起诈骗案进行审理。被告人阿娟(化名)因涉嫌诈骗亲友600多万元被提起公诉。 阿娟是东凤镇人,今年48岁,案发前在我市一家电器公司做清洁阿姨,她自称负责一些杂物的采购工作。检察机关诉称,2012年起,被告人阿娟采取虚构其供职的中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有大量承兑期票业务,以及能帮助被害人在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等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欺骗被害人黄某、杨某、陈某、许某等7人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其出借钱款,并将该款项用于赌博及支付他人利息。至2014年3月,被告人阿娟骗得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86.4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阿娟称起初借款只是为了偿还赌债,后来为了偿还本金和利息只能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找其他人借钱。其中受骗者有她的亲妹妹,共借其250多万元,还有一个是朋友,共借其340多万元。她供称,当时承诺给予他们5%—10%的月息,并写了借条,但没有写明利息多少。阿娟还称,案发前,她已偿还了被害人大部分借款,后因剩余部分无力偿还,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方认为,被告人阿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阿娟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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