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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毛料藏6公斤海洛因


2015-04-23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4-23 第 7402 期 A7版   【收藏本文
  本报讯 4月22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6533.62克的曾尚平执行死刑。2011年3月至12月,曾尚平伙同刘闯等六人从云南购买毒品海洛因后,将毒品藏在掏空的玉石毛料内通过物流托运到中山贩卖。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1年12月初,曾尚平、陈传、陈小灵、陈晓英合伙出资贩毒,由曾尚平负责联系毒贩,并指使陈传、陈小灵、肖美珍携带毒资前往云南省瑞丽市,向毒贩购买毒品海洛因共18块,将其藏在掏空的玉石毛料内并用胶水粘好,再通过物流公司托运回中山。2011年12月中旬,刘闯又指使李国容携带毒资到云南省瑞丽市向毒贩购买5块毒品海洛因,然后将毒品放玉石毛料内托运回中山。
  2011年12月29日,陈传、陈小灵到中山西区某货运场领取所托运的玉石毛料时被警方抓获。警方当场从玉石毛料内缴获砖块状毒品18块。
  经中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8块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共净重6296.9克。随后,曾尚平等人相继落网,另外5块毒品也在2012年1月8日被警方查获,净重1726.68克。
  法院认定,曾尚平、刘闯、陈传、陈小灵系主犯,其余人员是从犯。曾尚平被判处死刑。此外,刘闯、陈传分别获判死缓,陈晓英等四人分获13年至无期徒刑。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谢欣然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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