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科梁惠添科长率队前往我院,就非监禁刑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问题与两级法院进行座谈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15日,中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科梁惠添科长率该科全体人员前往我院,就非监禁刑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问题与两级法院进行座谈。我院康军副院长、杨戈庭长、段文生副庭长、杨雪燕副庭长、市第一法院温文凯庭长、市第二法院陈健强副庭长等出席了会议。
“社区矫正”是《刑法修正案(八)》中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的非监禁刑的监管新措施,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而言是一项新的职责。康军副院长在会上提出,社区矫正工作对改造罪犯和预防犯罪意义重大,特别是对未成年缓刑犯的帮扶、教育非常有利,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应高度重视,应与司法行政机关全力配合,顺利开展实施该项工作。
在会议上,我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就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裁判文书及执行通知书的送达,非监禁刑罪犯的移交手续、报到地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前社会调查等重要问题展开了讨论,达成了实质性的实施意见,将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并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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