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我院民六庭在审理何柱等22人与镇政府的系列劳动案件中,通过不懈努力,与东凤镇维稳办、东凤镇信访办、东凤镇环卫处等基层单位多方联动诉调对接,及时调解并落实相关款项,让群众度过一个满意祥和的新年。
我院民六庭自2011年4月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如何做好群众工作这个大局展开工作,坚持化解矛盾和维持社会稳定相结合。在审理何柱等22人劳动争议案中,当事人中不少已年近六旬,已快丧失劳动能力,在上诉期间还多方上访。我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李桂兰高度重视,亲自前往东凤镇与镇党委、政府多部门及时沟通。承办法官王鹏也抓住案件的要害,与多家单位协调,提出双方均能理解、接受的调解方案,积极耐心地做双方工作,化解矛盾,拉近双方的调解差距。经过20多次的反复沟通和解释,与用工单位达成了同意支付10万补偿款的调解协议。12月31日,在王鹏法官的督促下,用人单位将最后一笔调解款划入第22位环卫工人银行账户内,随后,王鹏法官亲自来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人民法庭,把调解书送达到工人手中,让涉案劳动者及时拿到工资,可以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年。
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我院民六庭通过不懈努力,与东凤镇等基层单位多方联动诉调对接,及时调解何柱等22人与镇政府的系列劳动案件,让劳动者度过一个满意祥和的新年。
12月31日,用人单位将最后一笔调解款划入第22位环卫工人银行账户,法官亲自来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人民法庭,把调解书送达到工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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