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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松梅与王斌天握手化解昔日恩冤


2012-02-22 来源:中山法院网   【收藏本文
  
经法官调解,双方握手化解昔日恩冤

两亲家握手化解两家恩冤

王斌天父亲与左松梅握手道别


  曾一度被公众热议的左松梅与王斌天家庭纠纷,今天下午,经中山市第一法院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冰释前嫌,握手化解昔日恩冤,双方明确表示“不再互相指责,本案纠纷就此调解了结。”
  2012年1月9日,原告左松梅到中山市第一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王斌天离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身体健康及精神损失费20万元,公开在法庭上向原告及父母赔礼道歉,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月14日,经当事人申请,中山市第一法院对此离婚案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开庭时,双方要求补充新的证据,该院给双方七天的举证期限,今天召集双方对开庭后提交的证据及法院调取的证据进行质证。在质证过程中,法官再次对原、被告双方及其家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双方自愿离婚;二是被告同意于2012年2月28日前支付原告补偿款2万元;三是被告同意于本调解协议生效当日协助原告取回安放在被告家中的原告私人物品;四是原、被告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五是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为1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自愿负担,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迳付原告。
  今天下午5点,双方当庭签收了调解书。王斌天将补偿款2万元当庭交付给左松梅,并从家中取回左松梅的私人物品。最后左松梅与王斌天握手化解昔日恩冤。双方均明确表示“不再互相指责,本案纠纷就此调解了结。”
  对报道中反映私刻公章之事,市中级法院经调查后,已将相关材料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对王斌天的行政处分,将依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依规严肃处理。
 
 
 
 
 
短评
理智对待感情纠葛
 
李默
 
  左松梅与王斌天因离婚曾闹得沸沸扬扬,今天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握手化解昔日恩冤,这是个满意的结局,同时给笔者深思。
  首先离婚双方要心平气和处理好纠结的感情。离婚了不一定是仇人,其实还可做朋友,甚至是亲人,处理彼此的感情纠纷要用妥善方法理性进行处理,尽可能把伤害降到最低。正如王斌天在回贴中所说, “一日夫妻百日恩,今生我们做不成夫妻,也没有必要做成仇人,别人尚且家丑不外扬,而我们现在可好,把‘丑’都丢到全世界去了……当您冷静下来时,会发现那样做很不值得,伤了我,也同时伤了您。”
  其次,家事审判有赖法官耐心调解,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家事案件不同于普通的民事案件,家事案件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涉及伦理、感情问题,单纯的法律判断难以达到彻底解决纠纷的目的。所以家事案件往往不能简单的评判对错是非,就案办案,而是要以消除对立、弥合亲情、恢复情感为目标。中山第一法院对此案的成功调解,就是比较好地把握了家事审判的精粹,值得肯定。
  第三,报道要防止“选择性”报道,公众围观要理性。在法院审理中,未有任何部门下结论前,有的媒体就认为“王斌天在婚内对妻子施行家庭暴力并强奸,导致妻子被迫堕胎”,引起舆论的一边倒,有的只是听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就根据这些“片面”的“选择性报道”进行是非判断。为吸引读者眼球进行“选择性报道”,会损害新闻的公正和客观,损害媒体的公信力。在最难断定谁是谁非的家庭纠纷中,公众围观时要多一份理性,多一份思考,别只是一种发泄。作为社会公众一员或一个单位,应该公正、客观、理性地对待社会矛盾,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该偏听偏信,或事实未明前一边倒地攻击一方或一个群体,这样只能对他人之间的矛盾起到火上浇油、推波助澜作用,不利于矛盾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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