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4日,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立坚到民二庭召开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泳东以及民一庭庭长张煌辉陪同参加了会议。会上,各位法官就对目前比较突出的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纠纷中,抵押权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争议问题,在法理到司法实践方面展开了深入研讨,畅所欲言,讨论热烈而充分。 在座谈会上,唐立坚副院长指出,通过召开法官会议来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进行探讨,有利于准确适用法律,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今后,民一、民二、民三和民四庭要将法官会议制度化和常规化,每月应坚持定时召开法官会议,深入探讨审判工作当中遇到的疑难之处,发挥集体智慧去解决问题。
民二庭法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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