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最高法院批准,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行政案件(含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均由第一法院管辖,市第二法院原则上不再受理行政案件。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确保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月8日上午,在第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桂兰在会上介绍我市基层法院的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省法院副巡视员卫俊儒、省法院行政庭庭长付洪林出席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我院行政庭庭长陈薇主持,省新闻单位驻中山机构、本市主要媒体记者、第一法院网络阅评员等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李桂兰副院长作为新闻发布会发言人,具体介绍了我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基层法院、集中管辖案件范围、集中管辖后的案件审理、集中管辖后的强制执行及非诉案件审查等情况。针对记者的提问,省法院卫俊儒副巡视员、付洪林庭长以及我院李桂兰副院长、陈薇庭长作出了详尽的解答。其中,省法院付洪林庭长表示,中山是全省第六个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城市,全省各地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对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设计做出了有益探索,为法院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省法院副巡视员卫俊儒(左二)、省法院行政庭庭长付洪林(左三)出席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李桂兰副院长介绍我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相关情况
媒体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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