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工作会议的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我院于4月26日下午召开全市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 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军,审委会专职委员杨贵平,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中院刑二庭及基层法院刑庭副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先由我院刑二庭欧悟一庭长主持学习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逐条逐句学习相关司法解释条文,就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随后杨贵平专委全面传达最高院、省院有关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军对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几点指示:1.现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须适用刑法修正案九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用足法律,依法裁判;2.对于已有初步结果的案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安排宣判工作;3.做好舆论应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4.做好应对因司解施行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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