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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司法“好声音”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16-05-10 来源:中山法院网   【收藏本文

  5月10日下午,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暨培训会议在法警训练基地召开。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华清,基层院主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两级法院全体宣传工作人员,部分业务庭、中心法庭领导等40多人参加会议,省法院宣传处云利珍处长到会进行专题授课。我院宣传科科长李志金主持会议。


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暨培训会议在法警训练基地召开


  会上,首先由我院宣传科李志金科长总结近两年来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及部署今后的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范华清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宣传部门在人手少、人员新的困境下,主动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情引导,继2014年我市法院司法宣传被省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去年再接再厉,我市法院在全省法院排名第四的好成绩。2016年两级法院宣传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舆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案件报道出新、工作报道出彩、典型报道出名”的工作思路,加强新闻策划,精心设置议题,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完善宣传平台,全方位地做好司法宣传工作。


范华清副院长在会上作讲话
 

  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华清作了讲话,代表中院党组肯定了我市两级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法院干警要认识到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司法宣传工作是隐性的司法,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业而不是副业。司法宣传工作不是可有可无,也不仅是宣传部门的工作职责,关系到法院每一位工作人员。会上,范华清副院长对全市法院司法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和应对机制,要求各审判执行部门每月至少报送1条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二要公正司法,源头上防患于未然;三要深化媒体意识,提升法官宣传和应对水平。
 

省法院宣传处云利珍处长到会专题授课
 

  为提升我市法院司法宣传工作能力,我院邀请了省法院宣传处云利珍处长到会进行专题授课。会上,云利珍处长以幻灯片现场讲授三个专题内容。此次专题授课通过具体形象的方式、真实的案例内容,让参会人员受到启发,给予我市司法宣传工作更好的指导,获得很好的效果。

全市法院宣传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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