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省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现就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指引如下:
一、为减少人员聚集,请需要立案的群众尽量通过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sfw.gdcourt.gov.cn/)办理立案。 二、为办理立案而需提交纸质诉讼材料的,请以邮寄方式向相应法院的立案部门寄交。 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二楼C区 立案一庭 0760-88389914(民商事、行政立案) 0760-88868273(执行立案) 2.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二楼C区 立案庭 0760-88235936(民商事、行政立案) 0760-88235090(执行立案) 3.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1)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立案庭 0760-22588553 (2)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二楼C区立案庭 0760-88235193 (请务必在邮件封面收件人一栏准确填写收件法院名称及庭室) 三、需要申请再审、申诉信访的,请尽量拨打电话或者登录“中山法院网上信访系统”(网址:http://xf.zsfy.gov.cn/Home/Login/index)反映情况,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材料。 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16号 立案二庭 0760-88795865 2.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立案庭 0760-88235831 3.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立案庭 0760-22588639 四、案件在审判、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需提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请直接与案件的书记员联系。 五、如需查询案件信息、咨询业务,或需办理其他诉讼业务,或要与案件承办人、书记员联系的,均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六、当事人到中山法院办理立案业务的,请自觉出示粤康码、行程码,配合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粤康码显示为绿码的群众,可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粤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或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当事人、诉讼参加人,不可进入诉讼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可改为线上办理。 七、不能按期参加开庭或法庭调查的,请在开庭或调查前尽早(最迟在开庭、调查前一天)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反映。 因疫情防控需要,上述诉讼服务的调整给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造成不便的,请予以谅解。中山两级法院承诺:我们将竭诚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公告。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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