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选调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对象 经初步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入围面试考生由我院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综合会议室进行(时间地点如有改变将另行通知考生)。 三、面试方式 实行结构化面试,即通过个人述职(时间为5-8分钟)以及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密切留意本院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二)考生应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1、2。 (三)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1:考生须知
附件2:面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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