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年修订)的基本条件>的通知》要求,于2015年5月6日通过《中山日报》及中山法院网发布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司法委托入选专业机构(2015年修订)的通告》,截至5月25日,共有19类219家专业机构向本院提出申请。经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如发现公示机构未尽相关责任义务,或存在违法违规等其他问题的,可在2015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反映。(联系人:罗雪生,联系电话:076088868299、076088868261,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6号中级法院902室,邮编:528403)。
特此通知。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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