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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用)


2008-03-27 来源:中山法院网   【收藏本文

中山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         与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我特委托         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

 

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住址:

受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不能仅写“全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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