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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猪肉档被查出猪肉硼砂超标


2012-05-10 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昨日的庭审现场。


   5月9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被告人因为用硼砂处理猪肉并在市场上销售而受到审判。这是我市第一宗因销售硼砂猪肉受审的案子。该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工商执法人员的证言显示,2011年10月26日,有群众在政府网上举报,坦洲镇十四村冲尾市场有人销售硼砂猪肉。2011年11月1日16时许,市工商局联合市屠宰办、市质监等部门,到冲尾市场猪肉档抽检,当场随机抽取了8家猪肉档。同年11月28日出具的检测结果表明,包括82号的谢炳崇猪肉档在内,共有3家猪肉档的猪肉被检测出硼砂含量超标,其中谢炳崇猪肉档的猪肉,硼砂含量为656mg/kg。
  该证人还说,由于抽样检查的时候,在肉档内没有发现有人使用硼砂或现场缴获硼砂,对于抽检时谢炳崇猪肉档剩余的约70公斤猪肉,从外表也没有看出特殊情况,所以仍让猪肉档售卖。
  2011年11月30日,市工商局勒令上述3家猪肉档停业整顿。
  2011年12月22日,公安部门对谢炳崇实施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谢炳崇执行逮捕。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谢炳崇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老婆作证丈夫在猪肉中加了硼砂
  5月9日的庭审,吸引了公安、工商部门的许多人员旁听,整个审判法庭坐得满满的,还有不少人站在法庭内外旁听。法院和检察院也派出了强大的阵容来审理这宗案件。
  被告人谢炳崇供述,他曾有过两次在猪肉里掺硼砂,每次都是处理猪肉的里脊部分,因为里脊肉很嫩,很容易被过高的水温烫熟。
  第一次是2011年过年的时候,那一次因为屠宰场杀了太多的猪,猪的里脊部分的一半被过高的水温烫熟了。他看到里脊肉变白了,就购买了半两左右的硼砂,将硼砂溶解在小半桶水里,将猪肉的里脊部分放进水里洗了一下,然后将猪肉拿起来晾干之后贩卖。那一次,谢炳崇卖了大约两三斤用硼砂处理过的猪肉。
  第二次是2011年11月1日,屠宰场又将谢炳崇的猪的里脊部分的肉烫熟了,他又购买了大约半两硼砂,用同样的办法将猪肉用硼砂水浸泡后晾干销售。结果被工商局查出来了。被查处时,他已经卖出大约两三斤肉。
  谢炳崇的老婆出示的证言表明:“猪肉中的硼砂是我丈夫添加的,具体只有我丈夫知道。我没有添加过硼砂,但我购买过一次硼砂,是我丈夫添加的。”“我没有销售过添加了硼砂的猪肉,一般都是我丈夫销售。我主要是上午帮忙销售,下午是我丈夫在卖,我帮忙收拾东西,有时帮忙收一下钱。”
庭审焦点
被告人是否清楚硼砂有毒有害?
  谢炳崇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行表示无异议,起诉书也认为,谢炳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法官决定对谢炳崇采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理。
  但在法庭上,谢炳崇却否认他知道猪肉用硼砂处理后有毒有害。为此,法官又重新恢复了按正常程序审理本案。此后,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轮番对他询问,花了大量的时间查清这一问题。
  问:你为什么要用硼砂处理猪肉?
  答:猪肉用硼砂处理后,颜色看起来比较鲜艳,还能防臭。
  问:你是从哪里知道这种办法的?
  答:我是从市场上卖猪肉的同行那里知道的。
  问:你知不知道猪肉用硼砂处理后有毒有害?
  答:不知道。
  问:你的同行没有告诉你这一点?
  答:没有。
  问:市场管理人员是否向你们宣传过不能用硼砂来处理猪肉?
  答:很少。
  问:就是说还是宣传过,只是次数比较少?
  答:是的。
  问:那你为什么不知道硼砂猪肉有毒有害呢?
  答:因为我没有参加市场的宣传会。
  问:那你是如何知道市场做了宣传的?
  答:听市场的同行讲的。
  问:他们和你讲到宣传会的内容是什么了吗?
  答:硼砂猪肉有毒有害。
  关于谢炳崇自己是否食用这种硼砂猪肉,谢炳崇也提供了3种说法:先是说不吃;后来又说剩下的就带回家吃,经过洗净,也吃不出硼砂味;最后,他又说他自己不吃,但家人吃了。
辩护人
只卖过2次硼砂猪肉请求轻判
  谢炳崇的辩护人、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樊华胜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谢炳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性准确。但考虑到谢炳崇实施犯罪行为的次数较少,主观恶性不大,又是初次犯罪,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又愿意交纳罚金。因此,樊华胜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对于谢炳崇是否知道硼砂猪肉有毒有害问题上的表现,樊华胜认为,谢炳崇仅上过2个月初中即辍学,认识水平和理解能力都较差,对这个问题存在一定误解。而且,2008年下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虽然包括硼砂,但仅指出添加的主要类别是肉丸、凉皮、面条等,主要作用为增筋,其中并没有提到猪肉。2009年,卫生部下发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才将在肉及肉制品生产中添加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列为打击重点。这也说明,对硼砂猪肉的危害性是存在一个认识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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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食用15克硼砂可致死
  硼砂为硼醋钠的俗称,为白色或无色结晶性粉末。硼砂添加到食品中,能起到防腐、增加弹性和膨胀等作用,但同时,硼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很大。硼砂进入人体后,经过胃酸作用转变为硼酸,而硼酸在人体内有积存性,虽然每次的摄取量不多,但积少成多,连续摄取会在体内蓄积,妨害消化道的酶的作用,引起食欲减退、消化不良、抑制营养素的吸收,促进脂肪分解,因而使体重减轻。其急性中毒症状为呕吐、腹泻、红斑、循环系统障碍、休克、昏迷等所谓硼酸症。硼砂中的硼对细菌的DNA合成有抑制作用,同时也对人体内的DNA产生伤害。
  硼砂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3克,成人致死量为15克,婴儿致死量为2-3克。我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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