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20民终9677号
唐渝林、张国坚、李远锋、中山市鑫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冰与被上诉人中山市鑫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唐渝林、张国坚及原审第三人李远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20民终96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维持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2898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项及一审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负担部分;二、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28985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三、张国坚对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28985号民事判决第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李冰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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