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20民终2069号
陈结成: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娟与被上诉人阮泳梨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20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撤销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1707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二、变更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粤2071民初1707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王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被上诉人阮泳梨偿还借款本金4588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实欠本金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原审被告陈结成对上诉人王娟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被上诉人阮泳梨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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